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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卫保安服务

门卫安保服务

录入:管理员  发布时间:2016年3月1日  阅读:4782次

1、门卫服务内容

1.1 保安员通过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、验证、检查登记,维护客户安全。

1.2 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,办理登记手续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
1.3 对出入的人员、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,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。

1.4 指挥、疏导出入车辆,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
1.5 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,截获赃物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1.6 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。

2门卫服务操作规程

2.1依据门卫服务要求制定本执勤方案。

2.1.1根据合同约定的门卫执勤方式及所需装备进行实施。

2.1.2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,携带经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。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。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。

2.2 门卫勤务的实施

2.2.1 验证

    1)逐个查证。在一般情况下,当来人距门卫2 m~3 m时,保安员应请其止步并出示证件,接过证件后先看证件的封面、再翻看主页的身份情况。要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的相貌是否相符,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是否相符,是否过期。夜间验证时,应提高警惕,注意保护自身安全。经查证未发现问题的,归还证件并礼貌地示意放行。对拒不交验证件、证明的人员,不准其入内。发生纠纷时,及时向客户单位报告,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。

    2)重点查验。在人员、车辆出入比较集中时,保安员应站在大门一侧查验证件,并仔细观察,注意发现异常。对无证件的人员、车辆,待高峰过后经检查再决定是否放行。

    3) 对于上级事先通知的免检对象,应根据车号和特殊的免检标志,免检放行。

2.2.2 检查

    1)对携物进出的人员,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物品。对进入车辆要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、是否载有无关人员,对无关人员应劝其下车在外等候。对携物外出人员和车辆,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,重点查验物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与证件是否相符。检查时要让被检查人动手打开车门、后备箱和包装物,视情况逐件清点或重点抽查。要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,防止其弃物逃跑、突然驾车逃跑或持物行凶,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。

    2)发现有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,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来源及用途,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按单检查核对,并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,对无手续和拒绝检查的应移交客户单位有关部门处理。保安员不能对可疑人员进行搜身,应报告客户单位或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2.2.3观察

    在验证检查过程中,要从进出人员的身份、陈述、行为、表情、携物、痕迹等方面进行观察,对有疑点者应重点查验。

3紧急情况的处置

    当发生干扰、破坏客户单位正常的生产、生活、工作秩序的特殊情况时,保安员应按照应急工作预案,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客户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。协助做好疏导工作,维护正常秩序。

4勤务制度

4.1 交接班制度

    1)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。因故不能执勤的,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。

    2)上岗前的准备工作

    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,按规定着装,携带执勤用品,准时接班。

    3)交班

    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,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,然后边注意观察,边做交接班事宜。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,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。移交勤务登记簿,双方签字备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,当班者不能离开。

4.2 请示报告制度

    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、具体、准确地向客户单位、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请示、报告。对客户单位、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指示,要立即、坚决执行,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,并做详细记录。

4.3 勤务检查制度

    驻勤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,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。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。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,应做好记录,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。

4.4 勤务登记制度

   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。主要记载上级指示、通知、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,记录必须清晰、准确,不得随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

5岗位要求

5.1 着装整齐,语言文明,手势规范,站姿端正,精神饱满。

5.2 熟记客户单位有关门卫规章制度、出入手续,使用的各种证件、标志、车辆的牌号等。

5.3 了解门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。

5.4 熟悉和掌握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、位置、联系方式。

5.5 基本熟悉和掌握客户单位内部人员情况。

6应急预案

6.1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

a)凡遇突发事件(指凶杀、抢劫、勒索、打架、闹事、伤亡或重大纠纷等),必须保持冷静,立即采取措施,并报告当值客户单位领导。

b)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、性质、人数、特征及损失价值。

c)驱散无关人员,保护好现场,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。

d)查看本部各类记录、出入登记、各电视录像,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。

e)对勒索、打架事件,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。

f)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,积极协调,劝阻争吵,平息事态。

g)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;对明确已死亡的,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仪馆。

h)对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事故或因治安、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,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由保安服务部经理、大队长协助调查处理。

i)保安服务部经理、大队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,做好疏通控制工作,防止事态扩大,并拍照留证。

j)保安服务分公司经理、大队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,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,根据事态的大小程度报派出所、有关部门及公司负责人。

6.2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

a)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、克制的态度,除非正当防卫,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。

b)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,应马上用对讲机、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客户单位领导,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(地点、人数、斗殴程度、有无使用武器等)。如能处理的,即时处理;否则监视现场,等待客户单位领导的指令。

c)客户单位领导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人员立即到场制止,将肇事者带往单位办公室接受调查。如场面无法控制,应尽快报派出所。

d)斗殴事件中如大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,应拍照、保护现场,并留下目击者、扣下肇事者,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。

e)如涉及刑事责任,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。

f)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,并尽快送往医院。

6.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

a)巡查发现或接报大厦(小区)内有人盗窃,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。如力量不够,用对讲机、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客户单位管理部门,简单说明现场情况,并监视现场等待客户单位管理部门的指令。

b)客户单位管理部门接报后,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人员到场制止,设法抓获肇事者,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。

c)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,应拍照或录像,并保护现场,留下目击者,做详细调查,以明确责任、落实赔偿。

d)如涉及刑事责任,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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